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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驻休斯敦总领事馆教育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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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ucation Office
811 Holman St.
Houston, TX 77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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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留学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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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留学基金委(CSC)设立《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

近几年来,我国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数量逐年增加,自费出国留学已成为我国公民出国学习的重要渠道。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对各类专业人才的需求,鼓励和帮助优秀自费留学人员顺利完成学业,增强他们回国工作或以多种形式为国服务的意识,进一步激发他们的爱国情怀和报效祖国的热情,体现国家对自费生的关怀,经教育部批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设立《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按照教育部的指示,今年试行奖学金的评审工作,拟在美国、日本、英国、法国、德国五个国家试点,各有关驻外使馆教育处为申请受理机构。美国分配名额共30人,驻美大使馆和5个领事馆每个馆区各5人,主要对象为在学的年龄在40岁以下的博士生 ; 奖学金额度为5000美元。

我组即日起接受申请。申请表格可在此下载。2003年申请(交表)截至期为12月10日。我组将对申请人有关自然情况作资格审查,对申请人思想素质、所学专业及学业表现进行择优筛选,并将推荐人选名单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有关实施细则,将在教育组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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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细则

驻休斯敦总领馆教育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