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人员子女的身份与寄养
中国政府不承认双重国籍。对留学人员在美出生的子女,如果父母双方或
任一方获永久居留权的话,其子女可持美国护照。他们如果回中国探亲的话,
应到中国驻美使领馆申请签证,除如实填写签证申请表(贴照片)外,还应提
供以下证明:
1) 子女在美出生证的复印件;
2) 父母(有绿卡的双方或一方)护照前五页的复印件;
3) 父母(有绿卡的双方或一方)绿卡的复印件。
如果将在美出生的子女送回国内委托家人抚养,除办理去中国的签证外,
还应办理寄养委托书。寄养委托书的办理请查阅签证栏目。父母需携带有关证
明、证件到中国驻休斯敦总领事馆的签证组办理。
如果父母双方均无绿卡,在美出生子女即使持有美国护照,也不能够办理
签证手续,他们回国时应向中国使领馆签证部门申请旅行证,具体手续请直接
与签证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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