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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国际声乐比赛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主办的第二届中国国际声乐比赛将于2002年10月25日-11日5日在北京举行。 一、总则 1.中国国际声乐比赛是中国国际音乐比赛系列赛事之一。本项事每三年举办一次。 2.凡年满18-33岁的男女青年 〔1984年10月25日前-1969年10月26日以后出生者〕均可报名参加比赛,参赛者不限国籍。 3.本比赛分初赛、复赛、决赛三轮进行。由初赛进入复赛的选手为初赛选手的二分之一,由复赛进入决赛的选手不超过12名,决赛评选出男女声部4个名次和2个中国艺术歌曲优秀演唱奖;未获名次者均授予荣誉证书。比赛获奖者有义务参加2003年5月在中国北京举办的“相约北京”或10月在杭州举办的“第七届中国艺术节”专场音乐会。 二、报名办法及参赛事项 有关报名表的索取、报名所需材料、报名程序等详情请致电查询。 三、奖励办法 男、女声部各设4个名次奖和2 个中国艺术歌曲演唱优秀奖,并颁发给选手获奖证书、奖杯及奖金;进入决赛未获名次者,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四、比赛曲目 初赛包括咏叹调一首、艺术歌曲一首、歌剧咏叹调一首。 复赛含艺术歌曲两首、歌剧咏叹调两首、选自规定中国艺术歌曲一首。 五、比赛日程 2002年10月25日-11日5日。 详情请咨询: 中国北京朝阳门北大街10号936室:《第二届中国国际声乐比赛组委会》办公室 邮编:100020 电话:〔8610〕65551779、65551778 传真:〔8610〕65551778 中国驻休斯敦总领馆文化组 电话:713-524-4057 |